春天的哈鲁!

日常流转 2012/05/05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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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新丁哈鲁>_<
因为是4月28号下班之后在小区里捡到的小奶猫,姑且就把这天当成它的生日啦。
碰到它的时候它一小团缩在路中间喵喵叫,我走过去摸了两下,它就跟着我一直摇摇晃晃走到了家门口。我看它浑身又湿又脏的,虚弱的不行,眼睛周围的毛还黑糊糊的粘起来,连眼睛都睁不开,一开始以为是血迹,心想该不会是被虐瞎了眼睛啥的|||就赶紧带它去附近的宠物店治病了。谁知道,洗完澡除完跳蚤,居然是只健康漂亮的长毛小黄狸。
就是饿惨了,喂它吃东西的时候整个狼吞虎咽的。也不知道是自己走丢了还是被别人丢掉的。宠物店老板说估计才一个月。

后面跟朋友说起这件事,大家的第一反应都是“好有缘分啊”。
确实是好有缘分哦TOT
我一直很想养猫,但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总是没下定决心,这次小哈鲁送上门来了,真有种冥冥中被谁推了一把的感觉。
所以就决定收养它啦!要把它养得肥肥的>_<小哈鲁快健康长大!

现在小哈鲁非常活泼,牙齿长出来了,很喜欢咬东西。给它买的玩具它好像都不感兴趣。
每次吃饱了睡足了就会跑来用小爪子拍我,喵喵叫的求陪玩。然后我一逗它它就仰面一趟开始打拳XD一旦逮住我的手指头或者脚趾头,就往嘴巴里面塞,小牙齿磕着也不用力,就是放嘴里含着,痒痒的><有时候一不留神又会突然没影了,过一会儿又啪嗒啪嗒狂奔过来,在我前面急刹车,然后自己一个在那里狂打滚……而且它超喜欢钻拖鞋的,经常看见个毛茸茸的小脑袋在拖鞋里钻进钻出的不知道在high什么……中午趁太阳大晒了晒地毯,它就很哈皮地趴地毯上睡懒觉了。睡觉的时候还做梦,小耳朵动啊动的。萌死我了T//O//T
每天光是看着它就治愈得不能行啊!哈鲁你就是我的春天!
2012/05/05 16:47 2012/05/05 16:47

别人的曾经

日常流转 2012/04/24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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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同住的姑娘搬走时留了本书没带走。林夕的,《曾经》。
因为是崭新的,还没拆封过,总觉得扔掉有点可惜,就趁搬家时一起打包带过来了。
之后每次上厕所都随手翻两页,到今天不知不觉竟然也看完了。
去豆瓣标记阅读状态的时候,发现有人在豆瓣条目里面问:“好看吗?”
我居然不由自主地顿了一下。
好像忽然间被问了一个需要慎重回答的问题,下意识地思考起来。

关于XXX好不好看之类的问题,在我看来,真的超难回答的。

就拿这本书来说好了。
若要说它不好看,闲言碎语厚厚一本,我一页页翻过并且将它读完,难道是为了自虐么?
可如果要说它好看,自然又会被问哪里好看,一时之间却也难以提炼出诱人一试的噱头和亮点。
想来这本书从头到尾都是几百字一篇的短小日记,纵使不少是商业刊物上发过的,为了台面好歹都曾装饰过一番,但终究也不能把日记搞得太做作(真要那么做作的话我估计也没办法坚持看完),那么文字自然也不像歌词似的隽永漂亮。加上内容都是日常琐碎和细小感伤,自然也是没多少爆点可求。
于是到底好不好看?左思右想,也只能在豆瓣打个三星,说一声“还行”而已。

可是我很多时候都不太能接受这种是非好歹全都限定黑白灰三色的设定。
为什么除了好就是差再觉得不对也就只能折中一下说还行呢。
谁说这样一本“还行”的书,不曾在某个片段给过我沉思、感怀,或者莞尔一笑的“好”呢。

我对于这样的事,还是习惯于“报喜不报忧”的。
只要它有优点,曾经令我有所收获,或是曾经令我受到感染,我就都会大加赞扬,毫不吝啬地说“好”。
好看,好听,好玩,好可爱,好有趣。
尽管它们肯定都有不称我心意的部分,但世间没有什么是完美的,不好的那些部分,跳过就是了。
既然不好,干脆不要看了,何必还要逼自己记住那些不好,再多费唇舌去批评它有多不好呢。
没有什么比“我没坚持看完”和“浪费时间,不如不看”更糟糕了吧?
那么反之,只要看到那些好的部分,那些付出的时间就没有白费。
至少我是这么觉得的。

可是久而久之,我说的这些“好”,也积累成了某种类似“品味”的东西。
比如谁因为我的推荐去尝试了,亲身体验过后却觉得,除了那些“好”也就不过尔尔,甚至是,那些被我夸赞“好”的部分其实也不过尔尔,那么自然会对我的喜好打上一个问号。
这本来也没有什么不对。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喜好偏差在所难免。
只是日后我再说好,换来一句“你反正没有不好的”,或是“你反正都觉得好”,就不免也有种被抱怨的尴尬。
更甚的,假如连我都说不好,似乎就真的糟糕透顶了。
连我自己都有种“好像不知不觉间已经变成了最低标准”的感觉……
赚我的钱大概很容易吧XD

所以我还是有自知之明的,从来不去豆瓣写评论。
总觉得让我用工整的文字去细细描述那些诱人的事项,我会下意识把好的地方夸大很多倍去写的。
然后坏的部分,一笔带过,甚至因为它不好而干脆早早地遗忘了,提也不记得提。
会被当成托儿的吧www

我猜想我永远也不会成为一个评论家。
因为这世间专业尽责的评论家们,都习惯将批评视为首要职责了吧。
我这种只会夸赞优点的人,还是窝在自己的blog任欣喜的口水乱溅比较舒坦。

所以呢,林夕的这本《曾经》,我其实是挺喜欢的。
因为首先是没有花钱(大实话),其次读起来不费力,篇幅长短又刚好满足我的需要。而且文字跟我有共鸣,看着看着,我会忍不住拿出记号笔,将那些令我停下来重看好几遍的字句标出来哇。
唯一比较耿耿的,就是——林夕实在太喜欢讲鬼啦!翻不到几页就一定会大谈灵异鬼故事。那些篇章我都是直接跳过的|||胆子小的人伤不起TvT

……所以我本来只是想标记一下阅读状态的干嘛跑来扯这么一大堆¬_¬
嘛不过随意了,混一混blog更新也不错=v=
就像林夕写他的曾经一样,我这里的日记,对于你来说,也只是别人的曾经嘛=v=
2012/04/24 00:31 2012/04/24 00:31